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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宪问第十四 (第8/8页)
。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载之于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也。”是说不言之意也。云“谅,信也。阴,默也”者,谓信任冢宰,默而不言也。《礼记》作“谅闇”郑玄以为凶庐,非孔义也,今所不取。 ○注“孔曰”至“听政” ○正义曰:云“冢宰,天官卿,佐王治者”者,案《周礼·天官》:“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叙官》云:“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郑注引此文云:“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言冢宰于百官无所不主。”《尔雅》曰:“冢,大也。冢宰,大宰也。”变冢言大,进退异名也。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冢,大之上也。山顶曰冢,故云“冢宰,天官卿,佐王治者也”云“三年丧毕,然后王自听政”者,谓卒哭除服之后,三年心丧已毕,然后王自听政也。知非衰麻三年者,《晋书·杜预传》云:“大始十年,元皇后崩,依汉、魏旧制,既葬,帝及群臣皆除服。疑皇太子亦应除否,诏诸尚书会仆射卢钦论之。唯预以为,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始服齐斩,既葬,除丧服,谅闇以居,心丧终制,不与士庶同礼。于是卢钦、魏舒问预证据。预曰:“《春秋》,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时简公未葬,请免丧以听命,君子谓之得礼。宰咺归惠公仲子之賵,《传》曰吊生不及哀。此皆既葬除服谅阴之证也。书传之说既多,学者未之思耳。《丧服》,诸侯为天子亦斩衰,岂可谓终服三年也?”预又作议曰:“周景王有后、世子之丧,既葬,除丧而宴乐。晋叔向讥之曰:‘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不遂,宴乐以早。’此皆天子丧事见于古也。称高宗不言丧服三年,而云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文也。讥景王不讥其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则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尧崩,舜谅闇三年,故称遏密八音。由此言之,天子居丧,齐斩之制,菲杖絰带,当遂其服。既葬而除,谅闇以终之,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故曰:百官总己以听冢宰。丧服既除,故更称不言之美,明不复寝苫枕块,以荒大政也。《礼记》云:‘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又云:‘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又云:‘端衰丧车皆无等。’此通谓天子居丧,衣服之制同于凡人,心丧之礼终于三年,亦无服丧三年之文。天子之位至尊,万机之政至大,群臣之众至广,不得同之于凡人。故大行既葬,袝祭于庙,则因疏而除之。己不除则群臣莫敢除,故屈已以除之,而谅闇以终制,天下之人皆曰我王之仁也。屈已以从宜,皆曰我王之孝也。既除而心丧,我王犹若此之笃也。凡我臣子,亦安得不自勉以崇礼。此乃圣制移风易俗之本也。”议奏,皇太子遂除衰麻而谅闇丧终。是知三年丧毕,谓心丧毕,然后王自听政也。 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民莫敢不敬,故易使。 [疏]“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正义曰:此章言君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故易使也。 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已以敬。”孔曰:“敬其身。”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已以安人。”孔曰:“人,谓朋友九族。”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已以安百姓。修已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孔曰:“病,犹难也。” [疏]“子路问君子”至“病诸” ○正义曰:此章论君子之道也。子路问于孔子,为行何如可谓之君子也。“子曰:修已以敬”者,言君子当敬其身也。“曰:如斯而已乎”者,子路嫌其少,故曰:“君子之道,岂如此而已?”“曰:修己以安人”者,人,谓朋友九族。孔子更为广之,言当修己,又以恩惠安于亲族也。“曰:如斯而已乎”者,子路犹嫌其少,故又言此。“曰:修已以安百姓”者,百姓,谓众人也。言当修己以安天下之众人也。“修已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者,病,犹难也。诸,之也。孔子恐其未已,故又说此言,言此修已以安百姓之事,虽尧、舜之圣,其犹难之,况君子乎! 原壤夷俟。马曰:“原壤,鲁人,孔子故旧。夷,踞;俟,待也。踞待孔子。”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贼谓贼害。以杖叩其胫。孔曰:“叩,击也。胫,脚胫。” [疏]“原壤夷俟”至“其胫” ○正义曰:此章记孔子责原壤之辞。原壤,鲁人,孔子故旧。夷,踞也。俟,待也。原壤闻孔子来,乃申两足,箕踞以待孔子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者,孔子见其无礼,故以此言责之。孙,顺也。言原壤幼少不顺弟于长上,及长,无德行,不称述,今老而不死,不修礼教,则为贼害。“以杖叩其胫”者,叩,击也。胫,脚胫。既数责之,复以杖击其脚胫,令不踞也。 ○注“马曰”至“孔子” ○正义曰:“原壤,鲁人,孔子故旧”者,《檀弓》云“孔子之故人曰原壤”是也。云“夷,踞;俟,待也。踞待孔子”者,《说文》云:“踞,蹲也。”蹲即坐也。礼,揖人必违其位。今原壤坐待孔子,故孔子责之也。 阙党童子将命。马曰:“阙党之童子将命者,传宾主之语出入。”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童子隅坐无位,成人乃有位。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包曰:“先生,成人也。并行,不差在后,违礼。欲速成人者,则非求益也。” [疏]“阙党”至“者也” ○正义曰:此章戒人当行少长之礼也。“阙党童子将命”者,阙党,党名。童子,未冠者之称。将命,谓传宾主之语出入。时阙党之童子能传宾主之命也。“或问之曰:益者与”者,或人见其童子能将命,故问孔子曰:“此童子是自求进益之道也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者,孔子答或人言:“此童子非求进益者也,乃是欲速成人者也。知者,礼,童子隅坐无位,成人乃有位。今吾见此童子,其居于成人之位。礼,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今吾见此童子,其与先生成人者并行,不差在后,违谦越礼,故知欲速成人者,非求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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