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注疏_卷十四宪问第十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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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四宪问第十四 (第7/8页)

。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者,孔子不许其告,故言道之废行皆由天命,虽公伯寮之谮,其能违天而兴废子路乎!

    ○注“伯寮,鲁人,弟子也”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公伯寮字子周,鲁人,愬子路于季孙者。”

    ○注“孔曰:鲁大夫子服何忌也”

    ○正义曰:案《左传》哀十三年:“吴人将以公见晋侯,子服景伯对使者,吴人乃止。既而悔之,将囚景伯。景伯曰:‘何也立后于鲁矣。’”杜注云:“何,景伯名。”然则景伯单名何,而此注云何忌,误也。

    ○注“有罪既刑,陈其尸曰肆”

    ○正义曰:《秋官·乡士职》云:“协日刑杀,肆之三日。”郑玄曰:“肆犹申也,陈也。”是言有罪既杀,陈其尸曰肆也。言“市朝”者,应劭曰:“大夫已上于朝,士已下于市。”

    子曰:“贤者辟世,孔曰:“世主莫得而臣。”其次辟地,马曰:“去乱国适治邦。”其次辟色,孔曰:“色斯举矣。”其次辟言。”孔曰:“有恶言乃去。”子曰:“作者七人矣。”包曰:“作,为也。为之者凡七人,谓长沮,桀溺,丈人,石门,荷蒉,仪封人,楚狂接舆。”

    [疏]“子曰”至“人矣”

    ○正义曰:此章言自古隐逸贤者之行也。“子曰:贤者辟世”者,谓天地闭则贤人隐,高蹈尘外,枕流漱石,天子诸侯莫得而臣也。“其次辟地”者,未能高栖绝世,但择地而处,去乱国,适治邦者也。“其次辟色”者,不能豫择治乱,但观君之颜色,若有厌已之色,于斯举而去之也。“其次辟言”者,不能观色斯举矣,有恶言乃去之也。“子曰:作者七人矣”者,作,为也。言为此行者凡有七人。

    ○注“孔曰:色斯举矣”

    ○正义曰:此《乡党篇》文也。

    ○注“包曰”至“接舆”

    ○正义曰:“作,为”《释言》文。云“为之者凡七人,谓长沮,桀溺,丈人,石门,荷蒉,仪封人,楚狂接舆”者,谓长沮一,桀溺二,荷蓧丈人三,石门晨门四,荷蒉五,仪封人六,楚狂接舆七也。王弼云:“七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郑康成云:“伯夷、叔齐、虞仲,辟世者;荷蓧、长沮、桀溺、辟地者;柳下惠、少连、辟色者;荷蒉、楚狂接舆,辟言者。七当为十字之误也。”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晨门者,阍人也。

    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包曰:“言孔子知世不可为而强为之。”

    [疏]“子路”至“者与”

    ○正义曰:此章记隐者晨门之言也。“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者,石门,地名也。晨门,掌晨昏开闭门者,谓阍人也。自,从也。奚,何也。时子路宿于石门,夙兴为阍人所问曰:“汝何从来乎?”“子路曰:自孔氏”者,子路答阍人,言自孔氏处来也。“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者,晨门闻子路云从孔氏,未审孔氏为谁,又旧知孔子之行,故问曰:“是知其世不可为,而周流东西,强为之者,此孔氏与?”意非孔子不能隐遁辟世也。

    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蒉,草器也。有心,谓契契然。既而曰:“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此硁硁者,徒信己而已,言亦无益。深则厉,浅则揭。”包曰:“以衣涉水为厉。揭,揭衣也。言随世以行己,若过水必以济,知其不可则当不为。”子曰:“果哉,末之难矣!”未知己志而便讥己,所以为果。末,无也。无难者,以其不能解己之道。

    [疏]“子击”至“难矣”

    ○正义曰:此章记隐者荷蒉之言也。“子击磬于卫”者,时孔子在卫,而自击磬为声也。“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者,荷,担揭也。蒉,草器也。有心,谓契契然。当孔子击磬之时,有担揭草器之人,经过孔氏之门,闻其磬声,乃言曰:“有心契契然忧苦哉,此击磬之声乎!”“既而曰: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者,既,已也。硁硁,鄙贱貌。莫,无也。斯,此也。荷蒉者既言“有心哉,击磬乎”又察其磬声,已而言曰:可鄙贱哉,硁硁乎!无人知己,此硁硁者,徒信已而已。言无益也。“深则厉,浅则揭”者,此《卫风·匏有苦叶》诗,以衣涉水为厉。揭,揭衣也。荷蒉者引之,欲令孔子随世以行己,若过水,深则当厉不当揭,浅则当揭而不当厉,以喻行己,知其不可,则不当为也。“子曰:果哉,末之难矣”者,孔子闻荷蒉者讥已,故发此言。果,谓果敢。末,无也。言未知已志而便讥己,所以为果敢。无难者,以其不能解己之道,不以为难,故云无难也。

    ○注“蒉,草器也。有心,谓契契然”

    ○正义曰:“蒉,草器”见《说文》。《小雅·大东》云:“契契寤叹。”《毛传》云:“契契,忧苦也。”

    ○注“包曰”至“不为”

    ○正义曰:“云以衣涉水为厉。揭,揭衣也”者,《尔雅·释水》文也。孙炎曰:“揭衣,褰裳也。”衣涉濡裈也。

    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孔曰:“高宗,殷之中兴王武丁也。谅,信也。阴,犹默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马曰:“己,百官。”以听于冢宰三年。”孔曰:“冢宰,天官卿,佐王治者,三年丧毕,然后王自听政。”

    [疏]“子张”至“三年”

    ○正义曰:此章论天子诸侯居丧之礼也。“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者“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周书·无逸篇》文也。高宗,殷王武丁也。谅,信也。阴,默也。言武丁居父忧,信任冢宰,默而不言三年矣。子张未达其理,而问于夫子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者,孔子答言:“何必独高宗,古之人皆如是。”诸侯死曰薨。言君既薨,新君即位,使百官各总己职,以听使于冢宰,三年丧毕,然后王自听政。

    ○注“孔曰”至“默也”

    ○正义曰:云“高宗,殷之中兴王武丁也”者,孔安国云:“盘庚弟小乙子名武丁,德高可尊,故号高宗。”《丧服四制》引《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善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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