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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6章 (第6/14页)
他希望不是。她有时似乎比那次更有力。广告中没有真实的东西,他苦思冥想着。当他甚至照顾不了自己时,他怎样才有资格去照顾她? “没有,”他告诉她“我没生气,只是…你明白的,我不是你老板,如果你不想吃,说就是了。” “我告诉你…我说,我觉得我不想吃。” “他妈的。”他吆喝一声,又吃惊又生气。 她低头,看着双手。他知道,她在极力忍着不哭,因为他不喜欢她哭。一会儿,他变得更生气,他几乎是大声嚷嚷:我不是你父亲,也不是你那当大亨的丈夫!你不需要我cao心!你都比我大30岁了。接着他感觉到了自我蔑视那种熟悉的冲动,不知道他自己怎么回事。 “对不起,”他说“我是个感觉迟钝的家伙。” “不是,你不是。”她哽咽着“只不过…所有的一切都开始跟上我…昨天,公园里那个可怜的男人…拉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她用泪汪汪的眼睛看着他。 “我明白。”他说,但他对她还是不耐烦,甚至有点瞧不起。这才是一种真实的态度,怎么能不是?他们都在这其中,远远看它发展下去。他母亲死了,他看着她死的。她总说,对所有这些,她不知怎么的,她比他更敏感?他已经失去母亲,而她失去带她绕梅塞德斯旋转的这个男人,但不知怎么的。她的损失似乎更大。算了,这是废话,只是废话。 “试试别对我发火,”她说“我会做得更好。” “我希望这样,我确实希望这样。” “你很好,”他帮她站了起来“继续说吧,你说什么?我们有许多事要做,你觉得能胜任吗?” “是的。”她说着。 “当我们离开这个城市时,你就会好起来的。” 她天真地看着他。“我会吗?” “会的。”拉里诚恳地说“你肯定会的。” 他们走进第一个小屋。 曼哈顿运动商店锁着门,拉里用一根长长的铁管在陈列窗上捅了一个洞,防盗警报器无情地在荒废的街道上尖叫着。他为自己挑了个大包,为丽塔挑了个小包,她按他的吩咐,往包里放进了两套换洗的衣服,他则把其他东西都塞进壁橱里找到的一个泛美航空公司航空手提包里,包括牙刷。丽塔穿着时髦,上身是宽大的衬衫,下身是白色丝绸裤子。拉里穿着一条褪色的蓝牛仔裤,一件白色的衬衫。 他们把找来的冷藏食品塞满了大包小包。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又拿了一支0。30口径步枪及200发的子弹,他从扳机保险上抽出价格标签,漫不经心地扔到地上,标签上标着450美元。 “你以为我们真需要那个?”她担忧地问,因为在她包里还有一只0。32口径的枪。 “我觉得最好带上。”他不想多说,却想起了怪物似的叫喊者的丑陋结局。 “好吧。”她小声地说。他从她的眼神里能猜出她也在想那个怪物。 “这个包不太重,给你拎,行吧?” “噢,不行。这不行,真的。” “你走远了,就会重了,一会儿我会扛的。” “我能行。”她微笑着说。他们又走在人行道上,她看了看两条路后说“我们要离开纽约了。” “是的。” 她转过脸,对他说“我很高兴,我觉得好像…噢,我还是小姑娘时,我父亲老说,‘我们今天去旅行。’你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拉里回赠了一个微笑,记得每个晚上,他母亲总说“你想去看的西方就在克雷斯特,拉里,你说什么?” “我想我确实记起来了。”他说。 她踮起脚尖,调整了一下肩膀上的包。 “旅程的开始。”她那么轻柔地说着。 “什么?” 她说:“这是一条冒险之路,我总以为这是一条冒险之路。” 她还在看着那条街。十字路口附近有一条狭窄的道路,堵塞着几英里的汽车,好像纽约的每个人同时决定去逛街上的公园。 她说:“我去过百慕大群岛,英格兰,牙买加,蒙特利尔,西贡,莫斯科。但是,从我还是个小姑娘起,我就没在旅程中耽搁过。我父亲带我和jiejie贝斯去动物园也一样,走吧,拉里。” 这是一段拉里·安德伍德永远不会忘记的旅程,他发现自己在思考。公园旁曾是熙熙攘攘的商业区,一个人被挂在第5大道和东第54大道的路灯柱上,脖子上挂着一块写着抢劫犯的牌子。一只躺在垫着褥草的六角篮子上面的猫(篮子边上还有看上去挺新鲜的百老汇展览的广告)和它的小猫一起呆着,母猫给它们吃着奶,享受着晌午的阳光。一个脸上显得极度痛苦,手提旅行箱的年轻人向他们蹓跶过来,跟拉里说,他15分钟内会给他们100万美元。这百万美元大概在那个手提箱里,拉里把挂着的步枪取下来,叫他把百万美元挪到别处去。“一定,兄弟。别用枪指着我,你会杀我吗?别为小事生气了,行吗?天气真好,把枪挂回去吧1 遇见那人后,他们立即赶到第5大道和东第54大道街角。快中午了,拉里建议吃午饭。街角有一个熟食店,他把门推开时,烂rou的臭味扑面而来,她赶紧退了回来。 “如果我想留点胃口,那我最好别进去。”她辩解道。 拉里也不知道能不能在里面找到没变臭的蒜味咸腊肠,加香料的硬香肠,还有其他类似的东西。他们只好找一条长凳,吃着脱水蔬菜和脱水薰rou条。他们将奶酪铺在里兹脆饼上,翻出一小杯冰咖啡。 “这次我真的饿了,”她自豪地说。 他回头笑笑,感觉不错。一切都在发展,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现在,他要集中精力思考,他想纽约现在是死人呆着都不能安宁的一块墓地,应该越快离开越好。她也许会回到头天在公园里的那条路。他们会第二次经过缅因,在富女人的一幢避暑别墅里过起家庭生活,现在呆在北方,等9、10月到南方。夏季到布思贝港,冬季在比斯坎岛,那儿有一个很好的赛马常他想着想着,居然没看见她愁眉苦脸的表情。他站了起来,肩上扛着步枪,坚持要走。 这时,他们向西走去,影子追随在身后起初像青蛙似的爬在地上,下午后开始变长。他们走过了美国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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