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_卷四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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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十五 (第6/8页)

不使扰民;周济贫穷,抚恤孤寡;实行屯田戍边,巩固国防;开通内河漕运,使京都仓廪充足;禁止高利贷,使借贷之家不致破产;设立常平仓以储粮备荒;建立度量衡制度,使jianian商不能欺诈;杜绝诬告,以减少不应有的诉讼;等等。世祖更认为姚枢才华出众,有事就召来询问,并聘请他教授其长子的经书。

    宪宗即位,令世祖总揽赤老温山以南的军政大权,群臣都来称贺,惟姚枢例外。世祖问他何故,回答说:“如今天下土地之广,人民之众,财赋之多超过了汉人所占有的区域吗?若军民尽属殿下管辖,还要天子干什么?日后若有廷臣从中挑拨,皇帝听信,必夺你现在的权力。倒不如现只握兵权,所需财物由有关行政机关供给,这样就会安然无事。”世祖听从他的建议,并得到宪宗的批准。姚枢又建议在汴京设置屯田经略司,为攻宋做准备;在卫辉设都转运司,以便转运粮食到河南。宪宗大封宗室领地,世祖听从姚枢的意见,选择关中为其封地。

    宪宗二年(1252)夏,姚枢随世祖征大理,途中引宋太祖遣曹彬取南唐不杀一人的事例,劝世祖戒杀,世祖完全采纳。翌年蒙军至大理城,旗上大书止杀令,因此当地人民得保安全。

    世祖即位,设置十道宣抚使,以姚枢为东平宣抚使。枢到任后平均农民的赋税负担,罢去铁官,设劝农、检察二人监理其事。中统二年(1261),拜为太子太师,姚枢以为不妥,辞去,事见《许衡传》,又改任大司农。

    至元四年(1267),拜姚枢为中书左丞。枢奏请废除各地宗室世代为地方长官的旧制度,改由中央委派官吏。世祖大怒,姚枢上书说:太祖开创基业,超过前代,但未及治理就辞世了。其后数朝官多滥刑,民生凋敝,陛下生来仁慈圣明,即位前就讲求治国之道,如邢州、河南、陕西这些本是最治理不好的地方,陛下在那里设置安抚、经略、宣抚三使司,选派官吏去任职,颁行俸禄,提倡廉洁,清除贪污,鼓励农桑,不到三年这些地方就治理得很好了。各地百姓都在盼望陛下去拯救他们,如子女之盼母亲。先帝宪宗驾崩后,国内混乱,上天用陛下继承皇位。陛下采用中国历代制度,内立中书省及各部,外设监察院及各道按察司。自中统至今五六年间,虽外侮内叛相继不断,但能官民相安,府库仓廪也还充足,钞法通行,国用尚足,官吏正常升调,政事更新。其所以能保祖宗之基业,都是由于依靠和采用中国历代圣王治国之道。这样做对上符合天意,对下受百姓拥护。近来听说陛下要改变初见成效的政治设施,这如同刚栽下的树木,还未扎根就移植,已经架起的房屋,又把它毁掉,远近臣民非常担心,深恐根基一旦被废,今后大业难成。此是陛下将来的忧患,国家的大害。世祖看了奏章之后,怒气消失。

    至元十年(1273),拜姚枢为昭文馆大学士,命详细制定朝廷礼仪。这年,蒙军攻下襄阳,计划取宋,姚枢推荐右丞相安童、知枢密院伯颜为南伐大军统帅。至元十二年,姚枢针对蒙军攻宋的形势又上书说:伯颜去年出师伐宋,进军神速,西起四川,东到海滨,夺城三十余座,但今年从夏到秋,一城未降,扬州、焦山、淮安等地宋朝军民顽强抵抗,这是因为我军军官不思国家大计,不领会陛下仁爱之心,大肆抢财杀人所致。请圣上重申禁杀之令,赏罚分明,恩惠施于万民,这样不多费军力就可取胜。枢又请禁止宋朝所施行的鞭背、刺面等刑罚。

    至元十三年,枢拜为翰林学士承旨。十七年卒,年七十八岁。谥“文献”

    许衡,字仲平,怀庆路之河内人,世代务农。父许通迁居河南。许衡于金章宗泰和九年(1209)九月出生于新郑县,七岁入学,问老师读书为何?老师答曰:“为了考科举。”又问:“仅仅是这样?”老师大为惊异。以后每次讲书,许衡都要问个究竟,以致老师对其父母说:“令郎聪敏过人,我不能胜任,请别求名师。”辞馆而去。像这样连换了三位老师。长大后更加好学,家贫无书,他曾在一个算命先生家中看到一部解释《书经》的书,便去手抄回来细读,后来逃难到徂徕山才得到一部王辅嗣注释的《易经》。当时虽兵荒马乱,许衡坚持日读夜思,且身体力行。有一回路过河阳,正当盛暑,口渴难忍,路边有一梨树,果实累累,同行者争相摘食,而许衡独坐树下不动,问他何故,他说:“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摘取。”有人说“:在这乱世,此树哪有主?”衡曰:“梨无主,难道我心中也无主吗?”其为人如此。他到处逃难,先到鲁后到魏,在魏住了三年又回到怀庆,后又常来往于河、洛之间,在柳城从姚枢处得到伊洛程氏(程颐、程颢)及新安朱氏(朱熹)的著作,从中获益甚大。后移居辉县附近之苏门山时,常与姚枢及窦默讨论学问,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不是他们讨论的话题。许衡曾说“:纲常伦理国家一日不可废,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们一般人也要履行。”在实际生活也正是这样做的。

    宪宗四年(1254),世祖受封于秦中,任命姚枢为劝农使,召许衡为京兆提学。该郡子弟有上学机会,莫不高兴。衡在京兆郡县广建学校。世祖南征,许衡返归怀庆,京兆学者挽留不住,送至临潼而归。

    中统元年(1260)世祖即皇帝位,召许衡、姚枢至京师。当时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在讨论治国安邦之道时,文统重利,而衡、枢认为必须以义为本,文统忌恨于心。加上窦默在世祖面前说文统学术不正,文统怀疑许、姚、窦三人是一派,奏请委任姚枢为太子太师,窦默为太子太傅,许衡为太子太保,表面上是尊敬重用,实际上是使他们不能接近皇帝。后又改命枢为大司农,默为翰林侍讲学士,衡为国子祭酒。不久,衡因病辞官返乡。至元二年(1265),帝以安童为右丞相,打算许衡为辅,召至京师,命参预中书省政务。衡上疏治国纲要五条,大意是:

    其一,立国要以中国历代所行的汉族各项制度为本。考察历史,凡北方民族占有中国之后,必行汉族制度,国运才会久远,否则乱亡相继,国运不长。当然,蒙古贵族和勋臣们立即完全接受汉族制度是不容易的事,但经过长期教化,也不是不可以改变其原来的思想和态度,关键在皇帝要坚定不移,不听信谗言,不求速效,最后必会达到安邦定国的目的。

    其二,中书省的政务不胜其烦,要领在于用人、立法两点。用人就是果敢任用贤人,立法就是立古人之遗法。用人与立法相辅相成,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依,上安下顺。对于已经任用的人,要给以俸禄,使他们廉洁奉公;对于尚未任用而可任用的人,要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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