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2_第四章公安厅副厅长的权解密中国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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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公安厅副厅长的权解密中国大 (第3/5页)

情妇李某买“宝马”轿车、自己“想办点事”为由,先后向游某索要78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

    2005年年初,游某的妻子在江西省新余市交通违章,民警要依法扣车。游某随即请许晓刚帮忙。许晓刚打电话过问,要求办案民警妥善“处理好此事”于是,违章车被当场放行。

    臭味相投,充当“黑老大”的保护伞

    给许晓刚送钱的还有很多人,但最重要的一个人是号称“江西第一黑”的熊新兴。

    2000年3月,先后25次行贿胡长清310万元的江西奥特集团公司董事长周雪华从被临时羁押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招待所脱逃,刚从胡长清专案组出来的许晓刚接着负责查办该案。当时,周雪华的妻子到处找人四处筹钱解救丈夫,但周雪华落难之时,几乎没有人肯帮忙,只有和周雪华有过生意往来的江西省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老板熊新兴借了20万元给周雪华的妻子。

    周雪华脱逃后,熊新兴因为这笔借款被公安机关传讯,得以和许晓刚相识。许晓刚觉得熊新兴这个人讲义气,能交。随即,熊新兴成为许晓刚广泛交结的社会网络中最密切的关系之一。许晓刚先后收受、索取熊新兴人民币85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8。2万元的玉镯一对。

    从与熊新兴的交往上看,无论表现形式如何复杂,实质却是非常简单,说白了就是两个字——交换。

    从此,成了金钱奴仆的许晓刚,便心甘情愿地为熊新兴鞍前马后地效劳。为了显示与熊新兴的特殊关系,许晓刚多次携带妻子或情妇到抚州,并把熊新兴作为“哥们儿”介绍给抚州市党政主要领导、抚州市公安局领导认识,并叫上相关领导陪同到熊新兴那座被当地群众称为“红楼”的联达俱乐部吃喝玩乐。

    但是,熊新兴折腾得太大了,有关方面开始了对他的侦查。据警方搜集的罪证,1997年以来,以江西联达实业有限公司总顾问熊新兴为首的黑社会集团,在抚州市以开赌场、诈骗银行资金、强迫交易等手段,聚敛了巨额财富,并大肆购买枪支、吸收成员、扩充组织。该组织先后以残忍手段致死3人、重伤5人,诈骗银行贷款近亿元。

    抚州市公安局根据省委、省公安厅领导的指示,成立了以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尹某为组长的调查组,但此事一直没有结果。

    2004年9月23日,当专案组秘密部署抓捕熊新兴时,他却神秘地失踪了。无奈,江西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可当专案组的侦查工作刚刚开始,一只无形的黑手便伸了出来:办案民警要查找的每一个证人,几乎都在回避;即使找到了,证人都不敢如实陈述受害事实;有的证人刚向办案民警提供证词,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上门威胁、殴打;办案民警秘密转移案犯关押地,后面很快便出现几辆紧紧尾随的车…专案组的每一次行动部署,似乎都在熊新兴犯罪组织成员的掌控之中。

    这只黑手到底在哪里?

    随着案情的进展,为熊新兴黑社会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的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尹某、临川分局原副政委cao某某、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黄某某、七里岗派出所原指导员许某逐渐浮出水面。

    抚州市熊氏黑社会势力的兴风作狼,公安机关的抓捕行动频频失手,引起了中纪委的关注。2005年4月5日,熊新兴被抓捕。不久,熊氏黑社会集团的最大保护伞,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浮出水面。

    2005年8月27日,许晓刚被“双规”经查,2002年5月,许晓刚多次来到抚州,当着熊新兴的面向熊新兴专案组长、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光“打招呼”心领神会的尹某也积极向熊新兴“支招”为此,熊新兴采取殴打威胁当事人和证人、毁灭证据等方法,使得此后的这类调查都成了“走过场”

    2004年9月23日,当得知中纪委、省纪委与省公安厅正在部署当晚秘密抓捕熊新兴时,许晓刚因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立即通知了熊新兴。熊新兴得知消息后立即潜逃,使得这一次抓捕行动扑了空。

    有如此强硬的“红伞”作后盾,难怪“黑老大”可以为所欲为!

    2006年4月21日,许晓刚涉嫌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管辖,2006年4月24日,浙江省检察院将此案交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5月11日,许晓刚因涉嫌受贿罪被衢州市检察院逮捕。许晓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由江西省公安厅侦查终结,于2006年8月7日移送衢州市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

    2005年4月6日,熊新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江西省公安厅执行逮捕。2006年7月17日,熊新兴案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06年9月26日,一审法院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熊新兴可谓罪行累累,曾用名“熊县兴”绰号“国国”39岁的他是江西抚州市人,只有小学文化,原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先后担任抚州市临川区两届政协委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以来,罪犯熊新兴先后成立了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达贸易公司)、江西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达公司)、江西博福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福公司),同案犯熊建祥、花其辉、唐天安、董啸林、张新军等人分别在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出纳等重要职务,以合法公司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组织活动。

    为了拉拢当时在抚州社会上有名气的张文锋恶势力团伙,熊新兴将张文锋的哥哥张文军安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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