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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13/13页)
的嘴凑向阿曼德的喉头。那血液真是难以言喻。 『来到神秘别馆吧。』路易斯说,抚摸他的肩膀:『我们都在等着你。』红发的双胞胎相互拥抱,抚弄彼此的长发。 那些孩子们在演唱会场的门外尖叫,因为门票已经售罄。他们会群集在停车场,直到明晚来临。 『我们有门票吗?』他询问:『阿曼德,门票。』 危险!那警讯来自于某个被困在冰层底下的声音。 某个东西重重地击中他,他正在漂浮。 『睡吧,我心爱的。』 『我想要回到别馆的花园。』他想要张开眼睛,肚子绞痛无比,但又觉得遥远。 『你知道他被埋在冰层底下?』 『睡吧,』阿曼德帮他盖上毛毯:『当你醒来,就会如我一般,永远地死去。』 旧金山。早在睁开眼睛之前,他就知晓自己在那里。他很高兴离开那个鬼样的梦:窒息、黑色,驾驭那凶猛的海狼。那个只有听觉而没有视觉、只有海水感受与无限恐惧的梦境已经退潮。在那其中,他是一个无力叫喊的女人。 赶快从梦中醒来。 冷冽的冬日空气触及他的脸,他几乎品尝到那雪白新鲜的气息。这当然是旧金山。冷冽的温度如同一件大氅般包围住他,但他的体内却是温暖而美妙。 永生不死,永远地! 他睁开眼睛。透过梦境的幽暗,阿曼德嘱咐他要留在这里。阿曼德跟他说,在这里他是安全的。 就在此地。 法式的大门整个打开,那精心雕琢的房间像是阿曼德惯常憩息的华美屋室,如此令人心爱。 从大门那里飘拂的纯白蕾丝,在阿布森地毯上闪耀发亮的羽毛,在在显示着美感。他移动脚步,走出门外。 一丛枝街探入他与天空之间,那是蒙特利柏树的僵硬枝叶。就在树丛之间的柔魅黑暗,他看到金门大桥的巍峨弧度。浓雾如同稠密的烟,泼往巨大的高塔。雾气试图吞没缆线与桥梁,然后便消失无踪,仿佛桥上的交通阵流将它烧融掉。 如此的奇景真是动人心魄,远方的山脉因温热的灯光而凸显轮廓。潮湿的屋脊顺着山势往他的方向下降,树芽在他眼前浮升。这样的柔和肤脊就像是大象的洞xue。 永远的不死… 他用手拂过头发,一阵柔和的悸动流通身体。当他把手拿开,感到他的指印烙在头皮上的戳记。微风美妙地刺痛着他,他想起某件事,摸索着自己的了牙。没错,既长又尖利的美丽牙齿。 某个人碰到他,而他转身时因为过于怏速,差点就失去平衡。这与以前的自己真是大不相同啊!他想要稳住自己,但一看到阿曼德就忍不住欲泣的冲动。即使在幽深的黑暗,阿曼德的褐色眼眸还是焚着一股流转之光,脸上的表情是如此的怜爱。他走向阿曼德,触摸他的睫毛,他还想要抚摸阿曼德嘴边细致的线条。阿曼德吻他的时候,他颤抖不已。那冷凉如丝的双唇如同吻入他的脑海深处,简直是思维碰撞的纯粹电光。 『进来吧,我的孩子。我们只剩一小时不到的时间。』 『那么,其他人』 阿曼德迳自前往,看到重要而恐怖的事情,聚会所接二连叁地焚烧。然而在此时,似乎没有任何事情比他内在的温暖与肢体挪移的悸动感要来得重要。 『他们正在竭力布局。』阿曼德可是用口唇说话?听起来异常清晰。『他们惧怕着全体的灭绝,但是旧金山却完好无缺。有些人认为那是黎斯特乾的好事,为的就是要把仅存的吸血一族驱赶到他那里;还有人说是马瑞斯或者双胞胎的作为。也有可能是“必须被守护者”,他们带着深不可测的力量觉醒。』 双胞胎!他感到梦境的黑暗面再度临现,那个没有舌头的女人尸身…恐惧进驻他的体内。不过,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伤害他了,无论是梦境或阴谋。现在,他是阿曼德的孩子。 『这些事情可以容后再说,』阿曼德说:『你必须照我的话做,已经开始的就要把它办完。』 办完?不是早就完成了?他已经重生。 阿曼德带领他走出风中,来到黑暗中的一张床边,摆设花瓶上所雕绘的龙如此鲜活,钢琴的键盘如同森白撩牙。触摸它们吧,感应到象牙与天鹅绒的质地。 音乐从何处而来?独奏着的、低沈哀伤的爵士乐小喇叭制止他的行动,音符飞荡,现在他并不想移动,只想要说他明白这一切,正在吸收着每一个支离破碎的音符。 他想要说,谢谢你带来这样的音乐,可是他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如许陌生:更加尖锐,但也充满磁性。就在外面,浓雾盖过阳台,吞噬了夜晚。 阿曼德就在这里,他可以了解这些,带着他走出黑暗的房间。 『我爱你。』丹尼尔说。 『你确定吗?』阿曼德回答他。 这让他感到发笑。 他们来到一个挑高的廊道,台阶沈入阴影之内。阿曼德催促他前进,他想要看清楚脚底下的地毯,马黛莲与百合花的纹路,但是阿曼德带他进入一个明亮的房间。 他因为那光亮的洪流而屏息,光线流入皮制的沙发与椅子。墙壁上的画作真是不得了! 画作上没有确切形体的生物,是以黄色与鲜红的颜料大笔一挥而就。看上去栩栩如生之物,其实就是活的东西,这是千真万确的。你主旦出那些泅游于夺目色彩的形体,而他们也以这等型态永远存在。他们是否也能够以细小的眼睛看到你?还是说,他们只能目睹二次元领域的天堂与地狱,被一枚扭曲的铁丝悬挂在墙壁上? 他本可能会因为喉咙深处如同小喇叭一般的呻吟而哭泣,但他没有哭,只是攫取到一股诱惑性的香气。天哪!那是什么?他整个身体似乎由里而外地坚挺起来,突然间他正看着一个小女孩。 她正坐在一张靠背扶手的椅子,双足并拢,白嫩的脸庞环绕着闪亮的发丝。她的衣服相当肮脏,从破烂的牛仔裤与衬衫看得出来她是个逃家的小孩。即使有着污债与鼻头上的雀斑,她看上去仍然是一幅完美的图画。看看她的手臂,双腿的形状,以及眼睛:他正在笑着,但毫无笑意,只是一种疯狂的嗓音。那古怪的笑声听起来险恶无比,他意识到自己正把她抱在怀中,而她微笑地瞪视着他,脸颊浮起两片晕红。 原来那香气就是血的味道。他的手指仿佛燃烧起来。奇怪了,为何他可以看穿她皮层下的血管脉道,也听得见她心跳的声音?那声音愈来愈大,显得湿润yin荡,他忙不迭地从她身上闪开。 『老天,快把她弄走!』他大喊着。 『享用她吧,』阿曼德说:『立刻这么做。』 注解1:现存以古英文写作的最长、最伟大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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