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_宋纪四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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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纪四十五 (第4/5页)

事,从之。

    是月,国子监直讲石介作《庆历圣德诗》。介笃学尚志,乐善疾恶,喜声名,会吕夷简罢,章得象、晏殊、贾昌朝、韩琦、范仲淹、富弼同时执政,而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并为谏官。夏竦既拜,复夺之,以杜衍代,因大喜曰:“此盛事,歌颂吾职,其可已乎!”诗所称多一时名臣,其言大jianian,盖斥竦也。诗且出,孙复闻之,曰:“介祸始于此矣。”

    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庚午,录系囚。

    江、淮岁漕不给,京师乏军储,大臣以为忧。枢密副使范仲淹,言国子博士宣城许元可独倚办,辛未,擢元江、淮、两浙、荆湖制置发运判官。元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师者,吾不信也。”至则命濒江州县留三月粮,馀悉发之,远近以次相补,引千馀艘转漕而西。未几,京师足食。

    癸酉,命王拱辰、田况与三司同议减放州县科配。

    乙亥,忻州地大震。诏本路转运、经略司安恤百姓,毋驰边备。

    盐铁副使林潍出知滑州。

    初,入内都知张永和建议,请收民房钱十之三以助军费,事下三司,王尧臣持不可。永和密使人致意曰:“能行此,则大用矣。”明日,入见,具为帝言,因曰:“此衰世事,唐德宗所以致乱者,非平时可行也。”潍畏永和势,助之甚力。尧臣奏罢潍,以河北转运使张日之为盐铁副使,议乃定。

    戊寅,以虞部员外郎杜杞权发遣度支判官事,太常博士燕度权发遣户部判官事,皆王尧臣所荐也。权发遣三司判官始此。杞,镐之子;度,肃之子也。

    庚辰,幸相国寺、会灵观祈雨。

    癸未,置御史官六员,罢推直官,从御史台请也。

    乙酉,以侍御史席平知润州。中丞王拱辰言其议论无取,故出之。

    丁亥,置武学于武成王庙,以太常丞阮逸为武学教授。

    戊子,雨,辅臣称贺。帝曰:“天久不雨,朕每焚香上祷于天。昨夕寝殿中忽闻微雷,遽起冠带,露立殿下,须臾雨至,衣皆沾湿。移刻雨霁,再拜以谢,方敢升阶。自此尚冀槁苗可救也。”章得象曰:“非陛下至诚,曷以致天应若此!”帝曰:“比欲下诏罪己,彻乐减膳,又恐近于崇饰虚名,不若夙夜精心密祷为佳耳。”

    辛卯,筑钦天坛于禁中。

    乙未,谏官欧阳修言:“韩琦、范仲淹到阙以来,只是逐日与两府随例上殿,呈奏寻常公事,陛下亦未曾特赐召对,从容访问。今西事未和,边陲必有警急,乞陛下因无事之时,出御便殿,特召琦等从容访问,使尽陈西边事宜合如何处置。至如两府大臣,每有边防急事,或令非时召见聚议,或各令自述所见,只召一两人商量,此乃祖宗之朝并许如此,不必拘守常例也。”

    辽诏复定礼制。

    辽主如山西。

    是月,忻州地震。

    虎翼卒王伦叛于沂州。

    六月,丙午,辽诏:“世选宰相、节度使族属及身为节度使之家,许葬用银器,仍禁杀牲以祭。”

    庚戌,辽诏:“汉人宫分户绝,恒产以亲族继之。”

    辛亥,准布部长遣其弟朝于辽。

    癸丑,知谏院欧阳修言:“近日四方贼盗渐多,皆由国家素无御备,而官吏赏罚不行也。今沂州军贼王伦,所过楚、泰等州,连骑扬旗,如履无人之境,而巡检、县尉反赴贼召,其衣甲、器械皆束手而归之,此可谓心腹之大忧。请自今,贼所经州县夺衣甲,官吏并追官勒停,巡检、县尉仍除名,勒从军自效,俟破贼日则许叙之。”甲子,右正言余靖言:“今官吏驰事,细民聚而为盗贼,不能禁止者,盖赏罚不行也。若非大设堤防以矫前弊,则臣忧国家之患,不在西北而起于封域之内矣。乞朝廷严捕贼赏罚,及立被贼劫质、亡失器甲除名追官之法。”并从之。

    初,辽北院枢密使萧孝穆,以谏南伐言不用,徙南院,以其弟孝忠为北院枢密使。未几,孝忠疾,仍以孝穆为北院枢密使,徙封齐国王。秋,七月,丙寅朔,孝忠卒,辽主特释系囚。

    辽耶律罕班再为北院大王,入朝。辽主从容谓曰:“卿守边任重,当实府库,赈贫乏,以报朕。”罕班既受命,愈竭忠谨,知无不言,便益为多。

    戊辰,以翰林学士苏绅知河阳。先是王素、欧阳修等为谏官,数言事,绅恶之。会京师闵雨,绅请对,言:“《洪范》五事,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常旸。”绅意盖指谏官也。时除太常博士马端为监察御史,绅所荐也。修即上言:“端性险巧,往年常发其母阴事,母坐杖脊。端为人子,不能以礼防闲,陷其母于过恶,又不能容隐,使其母被刑,理合终身不齿官联,岂可更为天子法官!苏绅与小人气类相合,宜其所举如此也。”绅由是黜,端寻亦出外。

    己巳,徙宣徽南院使、忠武节度使夏竦判亳州。竦之及国门也,上封章疏示焉。竦既还镇,言者犹不已。会韩亿致仕,竦请代之,故有是命。竦至亳州,上书自辨,凡万馀言,诏付学士批答。孙抃为之辞,略曰:“图功效莫若罄忠勤,弭谤言莫若修实行。”竦得之,恨甚。

    御史中丞王拱辰请用朔望日退御后殿,召执政之臣,赐坐,讲时政得失。帝曰:“执政之臣,朕早暮所与图事者,又何朔望之拘也!”辛未,诏:“自今中书、枢密院臣僚,除常程奏事外,如别有所陈,或朕非时留对者,不限时刻。”

    丙子,参知政事王举正罢为礼部侍郎、知许州。初,谏官欧阳修、余靖、蔡襄咸言举正懦默不任职,请以范仲淹代之,举正亦自求罢。丁丑,以枢密副使范仲淹为参知政事,资政殿学士富弼为枢密副使。仲淹曰:执政可由谏官而得乎?”固辞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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